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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青年基金申请通知

    2016年01月11日 00:00  点击:[]

    各位老师:

    为促进学术研究,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奠定基础,提高学院和重点实验室青年骨干的科研能力,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对青年骨干的科研项目研究予以经费资助。现将关于2016年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青年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面向40周岁以下在编的材料与冶金学院及重点实验室青年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申请者如承担重点实验室青年基金或博士后基金课题,其团队如承担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必须提交结题报告才能进行申报;

    3.申报课题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符;

    4.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期预研项目或与国民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项目申报。申报项目内容不得与已承担或完成的国家基金项目相雷同。

    二、申报程序

    申报者填写《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档及电子档材料各一份,纸质档材料交至李静捷(办公室:6822),电子版材料以“姓名+重点实验室青年基金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lijjlaura@163.com

    三、申报时间

    有意申报重点实验室青年基金项目的老师请于2016年1月15日17:00前提交项目申报书。

    四、项目的管理

    1.本年度设立青年基金项目10项;

    2.项目研究期限为两年;

    3.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负责人应定期向重点实验室汇报研究进度;

    4.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单位“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Refractories and Metallurgy)”署名发表不少于2篇的SCI论文;

    5.项目完成后负责人应向重点实验室提交总结报告,应包括主要研究内容的完成情况、主要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应用前景及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内容。

    五、经费管理

    1.资助经费5万元/项;

    2.经费使用按4:4:2标准执行;

    3.经费可用于支付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应缴纳的运行费等;

    4.经费可用于支付包括学术会议、科研调研、资料费等在内的学术活动费用;

    5.经费可用于支付课题研究成果发表的版面费等费用;

    6.经费可用于支付与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等。

    六、联系人

    李静捷联系电话:135-4518-4866

    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〇一六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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