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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8年10月09日 00:00  点击:[]

    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现将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其中资助性项目包括青年人才项目和重点项目。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青年人才项目 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为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而设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重点项目 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 从武汉科技大学科技创新团队培育项目中择优产生。

    二、申报评审程序

    各学院项目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的要求进行组织。要在个人申报、院系审核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后,向科发院推荐。

    评审专家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评审专家应参照《专家评审意见表》(见申请书模板)的要求评分和填写意见。

    三、有关要求

    1.严格申报评审纪律。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项目指标或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等处理。

    2.落实资助经费。学院应确认指导性项目的经费来源,无经费保障的项目不得申报。

    3.加强项目审查。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

    四、材料报送

    1.学院组织项目申请人填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上传至“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http://gxkj.e21.edu.cn/xmgl/login.php),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专家评审打分表、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2.学院需提交学术委员会评审项目情况报告(主任签字,学院盖章)、申报项目清单(附件3)以及院内公示情况说明(标明公示网址),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科发院基础高新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divy@wust.edu.cn。

    3.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含3位专家评阅表,每位专家一份)。

    4.以上各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请学院注意时间节点。

    联系人:王格 吴丹 胡澄宇

    电 话:027-6886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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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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